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22〕2号)、《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直工发〔2022〕10号),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印发〈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柳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发〔2022〕4号)要求,结合柳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模范机关的要求,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建设“政治清明、廉洁高效、担当务实、善作善成”的清廉机关,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篇章。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系统施治,按照“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要求,聚焦提升干部执行力,大力开展“铸忠诚、守纪律、勇担当、强执行”四个专项行动,着力整治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创建一批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的清廉机关,实现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全面,清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机关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机关作风效能更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清廉机关建设成为其他领域清廉单元建设的示范和表率。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铸忠诚”专项行动,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
1.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对党忠诚教育,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切实走好“第一方阵”。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本单位本系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践行“两个维护”上的示范带头作用,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坚定执行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与本单位本系统职能有关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广西有行动、柳州有落实、清廉见实效”。坚持把研究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会第一议题,健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传达学习、部署安排、分工落实、成效考评、整改督查问责等机制,推动政治责任落实。
2.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走在前、作表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抓实青年干部学习,分级分类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向基层延伸、向广大党员干部延伸,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建立完善机关政治生态研判制度,每年统筹开展1次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和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培育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把政德教育贯穿于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培训中,加强实践养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4.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市各级机关党委(党组)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带头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和具体年度任务安排,层层传导管党治党责任,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着力构建以党建领先促工作领跑、以党建破题促改革破局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守纪律”专项行动,做到用权规范、清正廉洁
5.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协同联动机制,深化运用“一会三单一报告”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等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效衔接、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聚焦政商交往中的廉政风险、制度漏洞,完善并落实好防止利益输送等相关规定,减少公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推动政商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权力制约、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政策制定权、审批监管权、执法司法权监督制约,坚决追究违规决策、违规审批、执法违法责任,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6.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常态化开展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深化“纪委书记带头谈”推动“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主动谈”工作机制,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担当尽责、规范用权。推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机制,聚焦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采取“承诺+动态报告”方式,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不如实报告行为,为廉洁用权戴上“紧箍咒”,为插手干预立起“挡箭牌”,促进领导干部自觉自律、廉洁从政。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明确“一把手”权责边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规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岗位,建立健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排查整治机关防控廉政风险隐患。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7.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假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巩固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津补贴发放、监督等制度,坚决遏制“超发”“乱发”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破立并举、扶正祛邪,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改作风、树新风。深化“强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监督专项行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奋发作为。
8.开展“新征程、新担当、新作为”机关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对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下猛药、治沉疴,聚焦“懒政、怠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中梗阻”“假大空”“慵懒散”“推慢拖”“吃拿卡要”等现象,通过持续对照查摆、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警示曝光、严格执纪问责等措施,严肃整治玩忽职守、纪律松懈、推诿扯皮、监管缺失等问题,建立常态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保持严管严治震慑常在。
9.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保持高度政治警觉,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深化运用以案促改“六个一”制度,有针对性开展本单位本系统警示教育,建立完善一批重点领域规章制度、开展一系列明察暗访、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工作等机关党风廉政教育“十个一”活动。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广泛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形式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0.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甘于奉献,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涵养廉洁奉公精神,充分运用红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史和柳州百年工业发展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用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精神。推动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从优秀传统家训家规中汲取清廉营养,抓好“廉内助”、家庭“清廉港湾”等清廉家庭建设,教育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强化勤廉从政示范引领,注重发现、培养和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清廉机关文化精品工程,开展“党建带群建、共促清与廉”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同机关党的思想文化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群团活动有机融合,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开展“勇担当”专项行动,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11.聚焦明责履责,强化机关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专业化技能训练,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责任落实体现在使命担当、解决难题、改革创新上。围绕工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举办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等培训班,强化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抓落实的本领。坚持“聚焦中心、蹲点一线”,注重在实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工作中培养锻炼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党员干部队伍。
12.聚焦服务群众,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工作重心下沉。建立健全“四联双报到”、党员志愿服务及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等机制,深化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农村党组织、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对帮扶等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走访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为基层排忧解难。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三进三送”(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连民心活动,推动“干部向一线下沉、情况在一线掌握、力量在一线汇聚、问题在一线解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
13.聚焦严管厚爱,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激励保护、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撑腰鼓劲、消除顾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持续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困扰基层的问题。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现精文简会控总量、提质量。
(四)开展“强执行”专项行动,做到协调高效、善作善成
14.狠抓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把提升执行力体现到高效落实中。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紧扣壮美广西建设“1+1+4+3+N”目标任务体系、“553384”系列工作要求,紧扣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持续推进“三大建设”和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万亿工业强市等目标任务,紧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重点工作,紧扣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单、责任书,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建立健全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推动高效落实蔚然成风。
15.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把提升执行力体现到高效服务中。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提升精准服务企业质量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全市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改革,推广“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模式,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严格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管理。定期清理有违公平的涉企政策,深入整治各种违规收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公平公正监管,严禁重复检查、任性处罚。完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推行“零延迟”查办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健全“一企一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开展职能部门向民营企业“开门述职”等活动。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建立落实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健全公职人员利益回避制度。强化政商活动监管,严查涉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持股、“个人消费老板买单”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
16.狠抓模范机关创建,把提升执行力体现到示范引领中。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深度融入模范机关创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在清廉柳州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选树一批党建工作有力、业务工作一流、作风形象良好的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清廉机关示范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小组,加强对清廉机关建设的全面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专项负责清廉机关建设有关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突出政治要求、党建引领、机关特点、行业特色,压紧压实清廉机关建设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通过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共同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三)强化监督实施。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规划、组织、部署。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综合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督促检查。清廉机关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清廉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强化以点带面。注重挖掘先进典型,每年选树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的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通过抓试点、抓示范,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推动工作。统筹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宣传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营造机关带头、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在实施中,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清廉建设纵深推进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和调整。
附件: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邝 驱 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书记(兼),三江县委书记
黄崇芳 市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梁敏娟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成 员:刘绍红 市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秘书长
王汉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黎吉谋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程文豪 市人民政府办副秘书长
兰美清 市政协副秘书长
关 宇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黄 誉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咸志刚 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
张庆辉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饶炎红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承担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该工作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